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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梵 抒情之路——庞培其人其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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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梦一娜



加入时间: 2009/07/18
文章: 97

文章时间: 2010-9-16 周四, 上午5:58    标题: 黄梵 抒情之路——庞培其人其诗 引用回复

是相册中的一张合照,唤醒了沉睡十几年的记忆。那大概是1997年,我与庞培、朱朱、叶辉、潘维、祝凤鸣等,在南京诗人韩雪家聚会。在此之前,我读到过庞培办的几期民刊《北门》,那次与他是第一次见面。记不得那天大家最后闹腾到几点,反正喝过几巡酒,有人就郑重提议大家到走道里留影。哪怕大家已经喝得昏沉恍惚,但合影的气氛毫不戏谑。由此说明,江南诗人始终把个人形象与文学深刻视为一体。由于江南诗人惯于把自己的文学藏得很深,以致于最醒目的倒是他们的个人形象。庞培也是这样的诗人。此后十几年,我在许许多多的民间活动、聚会、诗会上与他相遇,或一起聊天消磨时光。他给我的印象,始终既浪漫又庄重,既情绪强烈又十分平静。大概相信作品并不适合口头谈论,十几年来,见面后的话题从未直奔对方的作品,至多谈起一些遥远的人,或赞美或口吐微词。布莱克说过:“真正的友谊就是对立。”但罗斯提醒,作家的敏感和自豪,具有烈性炸药的威力。好在我和他都懂得,诗人要想有诗人朋友,必须暂时收敛敏感与自豪,只让对立在作品里征战。大概为了求得精神同类的激励,私下里大家都知道,庞培在安徽有一挚友——杨键。但只消读上他们的几首诗,就能触及他们的不同。在短诗代表作《在离别中》里,庞培写道:

刹车在暗中苦苦央求。一棵突然长在街角的树
使早晨的阳光耀眼。春天不知不觉
流下眼泪……
我打开录音机。我走到房门前。我
伫立于异乡,在离别中——在离别中
我找到这个夜晚。我说出了
命运本该让我说出的话语!

也就是说,庞培不仅相信命运,也相信并接受使人们彼此远离的种种事物,接受流下的“眼泪”,接受“苦苦央求”的徒劳,接受一把终于“松动的插销”……这样他的诗往往不达成解决,诗人只是在情绪的广大背景中不停移动,找到把感情、情绪转化成其它新鲜意象的契机:

风中有阴下来的云层的味道
有旧房子里木格花窗的味道
有书架上的书停止书写后的味道
有室内关闭了的白炽灯泡的味道
离去的客人在楼梯上停下——
一个挥之不去的痛苦念头……

——《风中的味道》

这样他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怀疑论者,就如同他信赖诗歌潇洒舒张的形式,他信赖爱、美丽、往事、离别的动人之处、宁静、孤寂,甚至尘土、露水等等。关键是,他不仅仅信赖,也有信赖它们的心境。

明年再来的一定还是那场庭院初雪
那万物深处的我们的心
我们的初恋

——《细说万物由来》

你还记得吗?
那晚的美景:树林、山峦,对亲吻的
渴慕,以及轻偎在肩头
夹杂着幸福和憧憬的脸庞分量?
那寂静唯有少女的目光将之点燃

——《五月》

好了,这里只消举出杨键的四行诗,我们就能辨出两人处理经验的不同。“这里的寂静不是寂静,/而是一种勒索后的疲惫。”“虽然这是一个淹到水里的小镇,/ 但也没有几个想办法往外面跑的。”(杨键《小镇》)杨键因为追随佛陀,结果他就成了诗中那俯视苍生而发现问题的叙述人。他不断变化着苍生的意象,不断给出价值评判,但诗中俯视的态度始终不变,只是有时,他和佛陀合二为一,有时,佛陀又眼睁睁看着他犯错。一经诗中的叙述人点拨,芸芸众生越发成了迷睡中的灵魂,他们生活的悲惨、徒劳、愚蠢、混乱或忧伤便在所难免。 从杨键早年在朱朱家,到近年屡次在先锋书店与我相遇,杨键给我的印象基本与此一致。他似乎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的一个人物,既是朝向宗教的信徒,又是对世俗感到餍足的忏悔者。但庞培的诗中没有高高在上的神主,庞培也不是一个忏悔者。他更像一个泛神论者,从不舍弃哪怕一滴露珠的微微震颤。泛神思想有效地让他把一物等同于另一物,把一种情绪等同于另一种情绪。即一滴露珠可以是所有露珠,悲伤也可以是欢欣,一个恋人也可以是所有恋人。这是他信赖万事万物的根本原因。所以,就可以理解,他对悲伤、忧郁等也十分着迷。“对于一名爱情真挚的人/被爱所抛弃是多么珍贵/多么甜蜜的体验! ”(庞培《少女像》)
“当年轻的心在爱恋中饱涨/大地变成了大片大片奇异的美景”说真的,这种信赖若换了别人,会因显得过分年轻而变得单薄、虚假、甚至陈旧,但由庞培来写,却显得十分真实、新鲜。为什么呢?我前面说过,泛神思想必会导致信赖,导致不同于俯视的民主、平视的态度,导致对自己眼睛和其它感官的信任。尽管信赖是一种简单的情感,庞培却竭力阐释它的多义性。具体表现为,一首诗的情感和主题通常不复杂,甚至可以说简单,但他会赋予它们极其丰富的内容和意象。与我写诗注重推进不同,大概纷至沓来的意象丰富得让他目不暇接,他不愿受推进的拖累,而让各种意味的意象,几乎平行展开在诗中。为了极尽所能,展示意象的丰富和多彩,实现同一主题在各种意象上呈现的可能,他基本遵循让情绪、感情循环的结构,这样他就无须为表现主题而操心。比如,从《雪夜》一诗的首句“雪夜里我送走的是谁?”,到最后一句“哦,是哪一年?在哪儿?”诗歌中的情绪经历了一个循环,在光芒消敛之前,又回到起点……
稍稍打量他的一些诗题,如《周末在一家有啤酒的店里》、《‘我和黄昏擦肩而过……’》、《大卫·梭罗在瓦尔登湖畔》等,就可以明白,为了揽住不断向外舒张的句子和意象,诗题无需特别讲究,或具有特别的象征,事实上,它只是一个随意的标记,以便让那些闪闪发光的意象,能汇成一个有机整体。这样,想对句子的肆意舒张加以钳制,就几乎不可能。这种做法倒令人想起惠特曼。“当我走近,这些紧握着我的手并用我所喜爱的声音活泼地大声地亲切地叫着我的名字的人,什么神能胜过他们呢?”(惠特曼《横过布鲁克林渡口》),对比看庞培的诗:“但它有时只是一条街、破旧、下着雨,/ 面包店门口写着“面包”两个字,/修脚踏车的摊头上一位摊主正在抱怨。”(庞培《周末在一家有啤酒的店里》),他们舒张的诗句都不太规避散文长句,大概有太多的话要说,只好让诗歌与散文交融在一起,共建一座经验和挚爱的大厦。他们似乎都懂得长句的弱点,以及运用得法会产生的奇效。我把这视为庞培后来创作出许多本散文的秘诀。即不在于他对长句的喜好,而在于散文化的倾向可以帮他揽括更广袤富饶的意味。
大概是几年前,我偶然在《雨花》杂志读到过他写的小说,当时的发稿人是毕飞宇。记得毕飞宇与我交流过那篇小说,他认为庞培写得不错,但我的看法完全不同。那篇小说表明,他没有真正掌握小说的形式,反倒让人惊叹他的随笔才华。大概他考虑写随笔要比写诗晚,写小说要比写随笔晚,这样我就可以把他写随笔和小说的出发点,都理解为与写诗有关。对一个有越来越多内容要表达的诗人,诗歌能发挥效果的范围,就成了一个局限。怎样处理某些题材或经验,自然就演变成处理更宽松体裁的需要。我认为舒张不羁,以及让诗和随笔相互塑造,是他给诗、随笔带来异质的根本原因。说真的,小说对这一做法的接受程度,要小得多。小说需要更为全面的推进,而推进恰恰不是他的长处,这使他在小说中受到限制,小说不再像随笔那样,可以任他纵横驰骋。读完他去年送给我的两本随笔,这个看法越发变得清晰。即他的浪漫抒情天性,天然地为他准备好了通向抒情诗歌和随笔的道路。他对色彩、细节、反常的偏爱,甚至还可以视为纳博科夫,试图附魂于一个东方诗人。

2010.7.13于南京六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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