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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歌”的理论解决方案:古典体与现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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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新泽飞翔



加入时间: 2012/10/22
文章: 136

文章时间: 2015-6-29 周一, 下午5:03    标题: 中国“诗歌”的理论解决方案:古典体与现代体 引用回复

中国“诗歌”的理论解决方案:古典体与现代体


——依文明的不同对诗歌进行分类的必要性



历史发展而言,人类文明划分为古代、现代与当代。其中的一个显著的不同,就在于人类实现了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伴随着这种标志性的改变,是生产者与产品与劳动的一种生产关系的改变,而这也必将对人们的精神观念以及思维方式产生内在而深刻的影响与改变。

文学本质上是观念的产物,由人的归属到观念的文明归属,也是古代与现代人类的两种不同的精神存在现象。与之相伴随的也必将是两种结构的也是根本特质的文学产品的不同,这在与人的观念与精神密切相关的诗歌方面尤其不同,或者说:诗歌将能更直接地体现出这种时代与观念的差异。于此,按不同的文明,来区分诗歌来对诗歌进行归类是恰当也是必要的。

对诗歌进行分类是我们的事,更是我们面向世界的事。如果不是从世界背景下进行划分,而仅囿于自己的小圈子,在自己国内,依据已有的国内文学史的视野,很可能是弄得非驴非马,而不得其中要领的。这原因呢?由于学识以及历史的捆绑,我想至少有一半的国人,虽身在当代,但他们的观念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依然停留在古典的“皇权”之下(参见文中之二)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把传统的历史观念套用到现代当代,而得出“今不如昔”的结论,诗歌而言就是:今诗“非诗”。


一,“诗歌”的争议

1,诗人于进水在其《论诗歌内容的本质\语言形式的本质\四足鼎立的学说》一文中提出:中国诗歌的“四足鼎立”说,即:将诗歌划分为:古典韵律诗歌、现代韵律诗歌、现代自由体诗歌、翻译诗歌。其理论依据是:“任何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而且一种事物的多种形态,经过一定时期的磨合比较鉴别斗争发展,必然只有一种形态是主流,其他的形态不会消失,”

【评论】:具体划分上虽有不同,但在中国诗歌界,这种立足于“本民族”立场而对于诗歌进行的划分,是一种较为主流的有代表性的视点。但细想一下,仅立足于古典传统进行划分,是否是忽略了现代与当代诗歌的独立存在。如同把现代与当代文明看作是古代文明的延续,将其纳入古代文明的发展范畴之内,这是否恰当?在理论上又怎么能够“自圆其说”?

同样,把所有时代定格为只有一个“古典”的“主流”时代,而使其它时代也因此沦为了支流与分支。这在客观上是把所有时代混同成为了一个时代,把文明混同为了同一种文明。造成了一个时代可以优于其它时代,凌驾与统治其它文学时代的框架格局与认识错觉,而这或许只是中国诗歌的“皇家地理”,而非现实格局,其直接的原因在于“古典”的一统天下。

2,诗人野神在其《论随行体文学》以及《随行体文学——白皮书》的文中,以诗歌是否押韵为依据,将现行(被称为不押韵)的诗歌排除在了诗歌之外,给了一个“随行体”的名号,把它看做是与散文,诗歌,小说,戏曲“并行的文学体裁”,其立论的依据仅在于,为了给“随行体文学”找个“家”(《“随行”体文学,渴望早日有个“家”》)。其将“随行体文学”表述为:“根据随行体文学的外在表现形式的“建筑形体”的自由,及其内在规律语言节奏(如不押韵、无平仄律等)的自由定义为——随意的句行。”

【评论】:“韵律”只是语言的一个载体,它甚至不是诗歌的形式方式,如同纸张,它只是诗歌得以传播的媒体方式之一。笔者在《诗源自人的内心》一文中,通过题图诗写作论证了这一点,亦即:“语义通常只有一个,但承载体却是可以替换的,反推一下,又可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可替换的不是语义的载体。以艺术图片为例,我们知道它所承载的东西并不比声音语言更少,也意味着它可以替换声音语言,而实现人际的交流、传达与沟通”。由此我们似乎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韵律不是诗歌必备的组成部分,“它不是诗歌本身的东西,而是为了传递作为标的物的诗,作为媒介的原因与要求所添加的诗歌附着物,是诗的一种‘外挂’。”(见新泽飞翔:《格律或者韵律只是诗歌写作的一种“外挂”》)

在逻辑论证以及推论方面,“无韵非诗”之说,从它的现实倡导者们那里(较有代表性的如鸿硕先生以及新韵使者),我们也看不到足以支撑这种论点的有说服力的东西,因为它无法合理地解决这种“无韵非诗”在论据上的摇摆不定,它无法就质疑,比如:“有人说诗的本质是韵律(音乐性)。我认为韵律只是呈现语言艺术的诸多因素之一,且是快板、唱词、顺口溜等等韵文的共性。韵文的共性所反映的只能是韵文的本质,不可能是诗歌的本质。”(山城子先生语)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论据的无效性,也意味着“无韵非诗”这种学说理论上的不能成立。

这同时也意味着依此原因(“无韵非诗”),而将被指称为“无韵诗”的现当代诗歌写作排除在诗歌之外的“随行体”文学的划分同样难以成立。另外,在分类方面,把“随行体”与大的文学分类并列也是非常不严肃的,我们知道以往的诗歌之内,本身就包含着各种体式写作,如果野神的“随行体”文学可以与之并列,其它体式为什么不可以参与这种“并列”,显而易见,这将造成的是对大的文学分类的混乱。

这里再举一个小小的例子,以说明被称为“无韵诗”诗的“合法”诗歌身份。比如,当你读到“你看那秋天的财宝在寂静的午后闪着光芒”(【美】哈儿·波兰德散文《美妙的九月》)你不需要管他出现在什么地方,韵律不韵律,它只能是诗的语言,是诗而不是“非诗”以及“随行体”文学与“诗文”。

【解读】清爽的秋日出门,很多人或许会遇到这种场景。你会突然被眼前的景象深深吸引,大地在高远的天空下闪射着金属的反光,仿佛金银布满了周围与远处,这对伴随着自然而走向萧条的人的内心的照亮,无疑是极具触动性的。是的,秋天也让一些事物显现出来,而这带来了欣喜安慰,也带来了诗。“财宝”既是自然的也是内心的某种珍贵之物,而它把自然景致与人心的感受完全地给结合了起来,给说出。这就是诗人的工作,他通过一段简单的描述,已经完整地把情感投递到了我们的内心。就此而言,诗已经完成,已被完整地接收。如果此时你再去考虑韵律,可能会把人的情志带到别的地方,从而偏离开艺术感受而走向韵律感受,而那至少是不同的另外的兴趣。

最后需要对我就哈儿·波兰德作为例子做一说明的是:诗就是诗,即使它是在散文的天地间矗立起的诗歌建筑物。


二,文学(诗歌)认识的观念构图


从中国诗歌的“古典主流”说,到“无韵非诗”以及“随行体”文学的划分中,我们能够看到的是一种“皇权”意识,也即一个“朝廷”魅影在其后面隐隐闪现。这方面于进水的“古典主流”说,让我们看到了古典诗歌的对于中国诗歌的“一统江山”的蓝图。而“无韵非诗”的倡导者门的强势话语,比如新韵使者的“写无韵诗,就是背叛祖宗”,让我们感受的是一个不需要讲任何道理的“朝廷”的面孔的存在,而所谓的“新韵”说无疑是要给予现当代诗歌一个身份,一个可以被朝廷与“万民”接收的理由。

这让我想到了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比如三国时的刘备他们总试图找出某种与皇帝的“瓜葛”与关联,以摆脱其“匪”的身份,即因所谓“名不正,言不顺。”,而皇室身份是其立身的理由也是依据。基于诗歌而言,我们确实看到了这样的一个前来招降中国现当代诗歌的“使者”,但显然这是在把现当代诗歌当做了历史现实中的农民起义军进行招降的诗歌行动,而“无韵非诗”正像是文学“朝廷”举起的大棒,因为依其逻辑而言:非官即匪即盗,诗即“非诗”也就顺理成章了。这方面“随行体”文学的划分,无疑就像是历史上的“宋江”的身影,文学朝廷给予现当代诗歌的一种“恩赐”,封了一个官,也因此给了它一个“家”。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提到的这种观念构图,是基于相关当事人的一些理论行为方式,着力于对其文学观念的潜在意识行为进行探究与揭示而进行的推演,因为一种理论方式无疑会从更深处透露出某种观念意识。其或许是一种巧合,但从它能为相关的一些理论行为提供了某种和逻辑性的解释来看,这也许不是偶然的巧合。

如果我提到的这种文化“潜意识”构图得以成立,前面所批判的其几种诗歌解决方案,只能算作是一种观念方案,而非理论方案,它依据的只是历史观念逻辑,而非理论逻辑。而依此建立起的也只能是一个诗歌的“封建王朝”,而不是诗歌的“共和国”。


三,“诗歌”的合理解决:古典体与现代体

“作为并存的两种文化的语言现象,如果非要以什么“体”来划分的话,只能是‘古典体’与‘现代体’。”(引自新泽飞翔《语言方式以及诗的韵律或者不韵律》)需要说明的是,我的这种诗歌解决方案,是基于对野神先生的“随行体”文学的反驳而提出的。但显然这是依据理论逻辑而非传统观念得出的。

我将中国诗歌按古典体与现代体进行划分的理论依据在于:文明的不同,诗歌写作主体身份的不同以及作为主流媒体的传播方式的不同,而这还决定于其所处于的文明以及文化方式的不同。依类型特点以及诗歌标准的不同,对当代中国诗歌按古典体与现代体进行划分的好处在于,给予了两种文化以充分的尊重,这是建立在文明与文明,两种不同文化并立前提下的一种尊重。这为两种文明的相互了解与存在提供了看待与认识的便利,从而避免了葫芦茄子一锅炖的(诗的认识、判断方面的)混乱局面。

如,强调韵律的按韵律写作的标准去写,这可以包括以韵为前提的各种诗歌及其变化方式,但显然这种要求是来自古典诗歌的,作为一种延伸或者分支,将其纳入“古典体”从文学了解与研究方面而言,具有便利与合乎条理的优势。

对于现代体诗歌,我认为定其为“自由诗”或者“白话诗”印象,感性成分居多,准确地说这不是基于理论的要求与运动而来的东西,或者说这是一种非理论的对于理论词汇的硬性“生造”而来的命名。

现代体诗歌可以包括所有不以韵律为前提要求的现当代诗歌,而这可以为上个世纪新文化运动以来的所有被称为“无韵诗”的中文写作冲动提供现实依据与理论支持。同时,现代体诗歌因具有与当代诗歌同源的这一共性,而适宜与符合,将其与当代诗歌归为一类。

依所在文明以及文化的不同对诗歌进行划分,具有简单明了,准确合理的特点。哲学而言,它给了争吵不休,相互撕扯的古典与现代的中国诗歌,提供了一个具有不同于既往的文化视角。这样的好处在于可以避免文学理论的混乱。它将使人明白,标准的不同,以及跨越标准,将自己的标准强加于其它标准的做法,是没能从标准的角度,区分两种具有着根本差异的文化写作所致,也是造成两种文化不能同构的理论困惑的主要原因所在。而这将有利于中国诗歌从这种理论“困惑”中摆脱出来,而真正地使中国诗歌踏上它的复兴之路。

四,历史文明的传承

再絮叨一点,希望能给进行古典体写作的朋友提供一个参考。“某种时代的产物,只能是属于它的时代,改装或者拼凑可能会毁掉它。还比如有些东西如果你按古法生产,其至今依然可获不菲的价值,这或许与其某种“唯一性”有关吧?这应该才是“世界的”吧。”(新泽飞翔《为什么不能坚持》)

现实为例,为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一般的修缮保护中人们提倡与坚持的是一种“修旧如旧”原则,我们知道如果“修旧如新”还不如拆了新建,因为旧的再怎么改,肯定不如新的,旧的在于其历史价值,改成了新的等同于废了它。故此笔者认为将古典写作为适应当代而进行变体,比如“新韵”是一种不明智的做法,而一些所谓的新韵作品,依现代体的内涵表达的标准看来也只是诗歌的初小学水平,这显然也是无法代表当代中国诗歌水准的东西,依此走向世界恐怕要滑天下之大稽了的。

五,古典与现代的并存与诗歌的两翼齐飞

这里标准意味着不同的价值取向,着重点与趋向性,其相互间在前提,特质上是不具有可比性的,而这既是古典体与现代体不能相互取消、取代的原因与各自的发展点所在,也是其可以相互并存的理由。

对中国诗歌进行古典体与现代体的划分,可以避免中国诗歌单翼发展的窘境,有利于中国诗歌的长远发展,它将构成的是一种健康全新的中国诗歌身体状况以及运行姿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为了现代体诗歌的发展丢掉了两千多年的古典文明,以及为两千多年的古典文明而丢掉了现代乃至当代文明,都是得不偿失的一种选择。故此对中国诗歌依其特点以及标准取向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古典体与现代体,以实现中国诗歌的两翼齐飞应该是较为科学与有效的解决途径与方式。

六,致意

最后,我想对野神、鸿硕、新韵使者几位先生表示感谢。可以说,没有或许是错误的理论使用与提出,没有争论也就没有思考,这种前提的不存在,我的这个诗歌的解决方案也就不可能凭空产生。因为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是对于错误的修正与调整。至此,从韵律体写作角度出发来看,我认为他们对诗的理解或许没有错,所不同的是他们没能够从两种不同文明及其诗歌表现的角度来认识与看待已有的不同的诗歌现象,而造成其试图跨文学地理而对其他诗歌写作进行跨界“统治”的错觉。没有认识到这是两种不同标准的写作,在执意要将其捆绑在一起的同时大费周折,而这也是以往中国诗歌理论与认识的不解与困惑之地。



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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